关于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3-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各项人才政策和陕西“追赶超越”工作要求,加快实施“五新战略”,2019年省科协将在全年联系一批、服务一批、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并邀请其中部分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参与重点宣传工作。同时,省科协还将继续立足宣传工作实际,通过相关优势媒体进一步策划宣传一批优秀基层一线科技人物。为做好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德学双馨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甘于奉献,为人师表、为学典范,堪称楷模。

  (三)事迹感人

先进事迹得到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的普遍认同,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广泛的影响力和传播价值。

  二、推荐类别

  (一)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或者优秀科研团队代表:各学科领域中享誉全国的老一辈科技工作者和中青年科学工作者群体的优秀代表和团队。

  (二)基层科技工作者代表:长期在本学科本领域、本地区本行业潜心研究探索、默默无闻,在西部开发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基层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优秀科普工作者代表:长期在本学科本领域、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各类科普工作,特别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优秀科技、科普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一)各单位分别推荐候选人或团队,推荐人选兼顾老中青。“老”指60岁及以上科技工作者;“中”指46岁至59岁科技工作者;“青”指45岁及以下科技工作者。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月1日。

  (二)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开展评选工作,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适当考虑女科技工作者。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3月8日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校科协,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

  联 系 人:李雅静  任静

  邮   箱:rwskk@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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