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1-06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民族研究,不断提高研究水平,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好地为民族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2017年度民族研究项目(即原“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学术创新,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民族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服务。

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类别。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拟资助课题90—100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带“*”为重点项目。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6—8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2—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并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批准经费重新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后期资助项目常年接受申报,每年6月和11月两次集中评审;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评审。

三、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对申报者的职称、职务不作要求。申报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回执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

七、各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4份,统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学院科研秘书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统一于2017年3月3日前上报8868综合体育。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邮箱:rwskk@xaut.edu.cn

联系人:任静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附件5: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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